1.学生提交书面申请至校外教学点或班主任。
2.校外教学点或班主任初审后提交至学院。
3.学院审批后,由学生科进行数据信息处理。
4.校外教学点或班主任通知办理结果。
注:
1.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,累计不超过两年,逾期按超期退学处理。
2.一经退学,无法复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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